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。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,根据教育部、安徽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通知以及《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,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,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、公平性、科学性。
二、复试录取工作原则
(一)坚持科学选拔。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,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,采用多样化的综合评价考察方式方法,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、科学。
(二)坚持全面考查,突出重点。在对考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,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,重点考核综合素质、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。
(三)坚持以人为本,质量为先。增强服务意识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。
(四)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。严肃招生纪律,严格执行工作程序,加强监督;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开、结果公正。
三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,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、学位点负责人及导师代表,一般为5-7人。主要职责如下:
1.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,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,并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。
2.组织成立各学位点复试专家组,并指导其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。复试专家组原则上至少由5名教学经验丰富、科研能力强、外语水平较高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(含副教授)的教师组成,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,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。要抓好复试人员管理,遴选责任心强、学术水平高、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,并对面试人员进行政策、业务、纪律等方面的培训,规范其工作行为,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、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,保证人才选拔质量,做到公平公正。
3.组织好本学院的专业课测试、专业素质能力面试等命题和考核工作。
4.负责审核各学位点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。
5.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。
四、复试
(一)复试形式
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的相关文件精神,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,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。考生需在3月30日下午6点前将复试资格材料(整合为PDF电子版)提交到云考场平台。
(二)复试基本条件
第一志愿考生:
(1)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达到2023年报考专业的国家线(一区)分数线(含享受加分政策后,达到国家线(一区)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)且符合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,即可进入复试,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。
(2)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,初试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线(一区)总分分数线30分,其中公共管理专业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线(一区)总分分数线18分,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线(一区)单科分数线1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进入复试。
调剂考生:
(1)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(2)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3年国家线(一区)且符合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。
(3)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,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。
(4)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。
(5)报名参加公共管理调剂考生,须符合下列条件: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。
(6)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、工商管理、旅游管理、工程管理、会计、图书情报、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,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、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不低于国家线(一区)的基础上,可申请相互调剂,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;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。
(7)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,初试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线(一区)总分分数线30分,其中公共管理专业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线(一区)总分分数线18分,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线(一区)单科分数线10分。
(8)我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。
(三)复试演练
一志愿复试演练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下午14:00至17:00 。请一志愿考生于复试演练时间段内进行复试流程演练。为保证正式复试顺利进行,未参加演练考生不得参加正式复试。
(四)正式复试
一志愿考生正式复试时间在2023年4月1日上午8 :00 准时开始。请考生于3月30日18:00后登录云考场平台查阅考试场次安排,并于正式复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等待。
(五)复试内容
复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、复试科目考核、专业素质能力面试等。复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,所占比例分别为英语能力测试(10%)、复试科目考核(30%)、专业素质能力面试(60%)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、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。
1. 英语能力测试
英语能力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实施。测试内容:自我介绍、回答提问、听说阅读、翻译等。测试老师给出评语及分数。满分为100分,折算后满分为10分。
2. 复试科目考核
复试科目考核满分为100分,折算后满分为30分。复试科目考核科目名称与《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》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。复试科目考核应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,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。其中,公共管理硕士须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。
3. 专业素质能力面试
专业素质能力面试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,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。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,折算后满分为60分。
面试时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、科研能力、创新能力等,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,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组织面试,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、方式和方法,制定考核规则及评分标准。
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。
(六)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
考生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 = 初试成绩÷5×50%+复试成绩(英语能力测试折算分数+复试科目考核折算分数+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折算分数)×50%。其中,公共管理考生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 = 初试成绩÷3×50%+复试成绩(英语能力测试折算分数+复试科目考核折算分数+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折算分数)×50%。
(七)网络远程复试纪律要求
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,属于国家级考试,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,任何人员和机构(学校授权除外)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、拍照、截屏或者网络直播,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,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五、录取
(一)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=初试成绩+复试成绩。考生初试成绩权重为50%,复试成绩权重为50%。复试总成绩、复试科目考核成绩、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成绩等任一成绩不及格(60分以下,按满分100分计算)者均不予录取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。
(二)严格按照各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,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,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依次录取,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。调剂考生按照2023年国家调剂政策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结合各专业调剂指标,依次录取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,按复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;考生的总成绩、复试成绩均相同时,按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。
(三)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处、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。
(四)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,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。
(五)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,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,录取资格无效。
六、信息公开与监督
(一)我校研究生调剂信息、复试名单、复试录取办法、复试成绩、拟录取名单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(https://yjszs.chnu.edu.cn/),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(咨询电话: 0561—3803593,电子信箱:yszsb@chnu.edu.cn)。
(二)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,全程监督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,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(监督电话: 0561—3804609,电子信箱:hbsdjw@chnu.edu.cn)。
七、其他
(一)依据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,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,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。
(二)复试录取期间发现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,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。
(三)考生本人须签写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,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。
(四)复试过程中,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,我院将做相应调整。
(五)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,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录取的人员,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。
本方案适用于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,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,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考《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。
淮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3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