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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管理学院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工作
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-12-26 点击数: 字体:【小】 【大】

根据学校关于做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,经济与管理学院迅速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、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,并进行了详细分工,分别组织了研究生、本科生及教师进行了学习宣传,取得良好效果。

12月23日,副院长郑跃在全体行政人员及辅导员会议上进行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的领学工作,详细分析了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程序,要求辅导员在各班进行宣传。12月24日,副院长庄道元组织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进行了线上学习和研讨,重点对硕士学位的授予资格、授予条件、学位授予程序及学位质量保障部分进行解读,明确了学术硕士与专业硕士培养的区别,研讨了两类学位在定位、招生、培养、评价、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。党委副书记王秀芹组织部分学生代表进行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的学习,向同学们提出了学习要求。

通过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学习,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师生增强了认识,明确了我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方向,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奠定了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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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、图:庄道元 / 审核:王秀芹 / 审校:石森森 / 终审:伯娜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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